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
为全面收集汇总研究生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信息,保障后续评优、奖励及综合评定工作有序开展,现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填报方式
登录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yjsxt.lingnan.edu.cn/
gsapp/sys/yjsemaphome/portal/index.do),进入“培养管理-学生成长数据采集”模块进行填报。
三、填报内容及要求
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以下信息。
序号 | 成果类别 | 填报要求 | 支撑材料 |
1 | 科研项目 | 1.填报本人参与的项目。 2.完整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开始时间、所有参与人数、项目组成员、本人排名。 3.选择所属一级学科、研究类型。 | 立项发文文件或立项通知书(含项目组成员页);项目申报书 |
2 | 学术论文 | 1.填报本人署名的正式发表论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 2.完整填写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年月、作者排名、刊物类别、语种、收录情况、起止页码。 3.明确勾选第一署名是否为本校、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本校、本人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本校、第一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本校。 4.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注明。 | 1.论文PDF稿(含封面、目录、正文及卷期号页); 2.SCI/E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
3 | 专利情况 | 1.填报本人参与的专利。 2.完整填写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状态、授权公告日、授权编号、申请编号。 3.填写申请人、申请人排名、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排名、所有发明人、发明人排名、申请日期。 | 专利证书(或申请证明材料) |
4 | 科研获奖情况 | 1.填报本人参与获得的奖项。 2.填写获奖名称、设奖单位、获奖单位、奖项等级、科研成果类型、个人排名、单位排名。 | 获奖证书或奖励发文文件 |
5 | 咨询报告 | 1.填报本人参与的咨询报告。 2.填写采购单位、个人排名、参与人员。 3.如获批示,填写是否获取等级批示、获批等级。 | 采购证明、采纳证明或批示文件 |
6 | 学科竞赛 | 1.填报本人参与的学科竞赛。 2.填写竞赛名称、作品名称、年度、竞赛级别、获奖等级、参与人数、本人排名、获奖日期。 3.完整填写参赛队所有成员、指导教师、主办单位、颁奖单位。 4.如无指导教师,请填写导师信息。 | 获奖证书或竞赛结果发文文件 |
7 | 学术交流 | 1.填报本人参与的学术会议。 2.填写主办单位、会议名称、会议类型、国际/国内、参会时间、参会地点。 3.如有报告,填写报告名称、报告人、报告时间、个人排名。 | 会议通知、议程、报告照片、邀请函等参会证明材料 |
8 | 软件著作 | 1.填报本人参与的软件著作。 2.填写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著作权人、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证书颁发日期、作者总人数。 |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 |
9 | 其他成果 | 1.填报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成果(如艺术作品、著作、教材、标准、译文等)。 2.填写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获得时间、全部作者、个人排名、成果描述。 | 成果支撑材料(证书、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等) |
注: 1.成果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 2.系统内所有类别均须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报,不限于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凡本人参与(有署名、有排名、有角色)的成果均可填报,须准确填写个人排名及所有参与人员信息。 |
四、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填报(5月29日—6月4日)
研究生登录系统,如实填报科研成果信息,上传清晰、完整的支撑材料,提交导师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1)
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
(二)导师审核(6月5日—6月9日)
导师登录系统对所指导研究生填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2)。
导师审核未通过的,须及时退回研究生本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培养单位审核(6月10日—6月12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2,建议提前分阶段审核)。
培养单位审核未通过的,须及时退回研究生本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学校复核
研究生处对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科研奖励、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相关科研荣誉评选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审核要点
(一)导师审核重点:
1.成果真实性及与研究生培养方向的相关性;
2.成果级别及科研分认定是否正确;
3.研究生排名及作者信息准确性;
4.支撑材料是否齐全、清晰。
(二)培养单位审核
1.成果是否符合填报要求及认定标准;
2.支撑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3.成果级别及科研分认定是否正确;
4.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行为。
六、其他说明
(一)成果认定
科研成果级别参照《岭南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岭师科研【2022】25号)执行。
(二)材料真实性
研究生须对填报信息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虚报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研究生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老师,薛老师;联系电话:3183072。
(四)及时填报成果情况
研究生如取得最新成果,请及时登录系统填报。
附件:1.学生成长数据采集操作手册V1.0版本-学生
2.学生成长数据采集审核操作手册V1.0版本-审核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