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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科研成果及竞赛奖项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6-05-29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

全面收集汇总研究生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信息,保障后续评优、奖励及综合评定工作有序开展,现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填报方式

登录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yjsxt.lingnan.edu.cn/

gsapp/sys/yjsemaphome/portal/index.do),进入培养管理-学生成长数据采集模块进行填报。

、填报内容及要求

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以下信息

序号

成果类别

填报要求

支撑材料

1

科研项目

1.填报本人参与的项目。

2.完整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开始时间、所有参与人数、项目组成员本人排名

3.选择所属一级学科、研究类型。

立项发文文件或立项通知书(含项目组成员页);项目申报书

2

学术论文

1.填报本人署名的正式发表论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

2.完整填写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年月、作者排名、刊物类别、语种、收录情况、起止页码。

3.明确勾选第一署名是否为本校、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本校本人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本校、第一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是否为本校。

4.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注明。

1.论文PDF稿(含封面、目录、正文及卷期号页);

2.SCI/E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3

专利情况

1.填报本人参与的专利。

2.完整填写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状态、授权公告日、授权编号、申请编号。

3.填写申请人、申请人排名、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排名、所有发明人、发明人排名申请日期

专利证书(或申请证明材料)

4

科研获奖情况

1.填报本人参与获得的奖项

2.填写获奖名称、设奖单位、获奖单位、奖项等级、科研成果类型、个人排名、单位排名。

获奖证书或奖励发文文件

5

咨询报告

1.填报本人参与的咨询报告。

2.填写采购单位、个人排名、参与人员。

3.如获批示,填写是否获取等级批示、获批等级。

采购证明、采纳证明或批示文件

6

学科竞赛

1.填报本人参与的学科竞赛。

2.填写竞赛名称、作品名称、年度、竞赛级别、获奖等级、参与人数、本人排名、获奖日期。

3.完整填写参赛队所有成员、指导教师、主办单位、颁奖单位。

4.如无指导教师,请填写导师信息。

获奖证书或竞赛结果发文文件

7

学术交流

1.填报本人参与的学术会议。

2.填写主办单位、会议名称、会议类型、国际/国内、参会时间、参会地点。

3.如有报告,填写报告名称、报告人、报告时间、个人排名。

会议通知、议程、报告照片、邀请函等参会证明材料

8

软件著作

1.填报本人参与的软件著作。

2.填写软件名称、证书号、登记号、著作权人、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证书颁发日期、作者总人数。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

9

其他成果

1.填报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成果(如艺术作品、著作、教材、标准、译文等)。

2.填写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获得时间、全部作者、个人排名、成果描述。

成果支撑材料(证书、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等)

注:

1.成果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

2.系统内所有类别均须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报,不限于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凡本人参与(有署名、有排名、有角色)的成果均可填报,须准确填写个人排名及所有参与人员信息。

、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填报(5月29日—64日)

研究生登录系统,如实填报科研成果信息,上传清晰、完整的支撑材料,提交导师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1

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

(二)导师审核(65日—69日)

导师登录系统对所指导研究生填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2

导师审核未通过的,须及时退回研究生本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培养单位审核(610日—612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2,建议提前分阶段审核)。

培养单位审核未通过的,须及时退回研究生本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学校复核

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科研奖励、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相关科研荣誉评选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审核要点

导师审核重点:

1.成果真实性及与研究生培养方向的相关性;

2.成果级别及科研分认定是否正确;

3.研究生排名及作者信息准确性;

4.支撑材料是否齐全、清晰

(二)培养单位审核

1.成果是否符合填报要求及认定标准;

2.支撑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3.成果级别及科研分认定是否正确;

4.是否存在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行为。

六、其他说明

(一)成果认定

科研成果级别参照《岭南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岭师科研【2022】25号)执行。

)材料真实性

研究生须对填报信息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虚报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研究生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薛老师;联系电话:3183072

(四)及时填报成果情况

研究生如取得最新成果,请及时登录系统填报。


附件:1.学生成长数据采集操作手册V1.0版本-学生

2.学生成长数据采集审核操作手册V1.0版本-审核




                                   研究生处

2026年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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