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硕士培养领域布局,完善学位点建设体系,精准对接粤西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培养需求,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学科建设实际,现启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领域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教育硕士本次遴选的专业领域范围为:
序号 | 领域代码 | 领域名称 | 序号 | 领域代码 | 领域名称 |
1 | 045101 | 教育管理 | 10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2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想政治) | 11 | 045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3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12 | 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4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13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5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14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6 | 045107 | 学科教学(生物) | 15 | 045117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7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16 | 045118 | 学前教育 |
8 | 045109 | 学科教学(历史) | 17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 |
9 | 045110 | 学科教学(地理) | 18 | | |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稳定的基础教育人才市场需求。
2.契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中长期学科发展规划。
3.有满足培养任务的专任教师、行业导师及教学辅助人员,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教育学科背景的校内导师和校内任课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类课题,形成相关教研成果;具备开办领域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确保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教育硕士专项核验评估标准。
三、工作程序
1.材料填报。申报单位填写《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附件1)。
2.材料提交。将简况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处。
3.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领域进行评审。
4.学校审批。报学校审定后,做出是否增设的决定。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研讨,充分论证,严谨稳妥做好领域申报工作。
2.规范填表。填写简况表时,务必保证数据真实性和规范性,表中填写的师资、成果不能与校内其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教育硕士其他领域重复。
3.按时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11日前,将简况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五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紫荆楼406。
联系人:莫长江、姚其元,联系电话:3183073,邮箱:xp4416@163.com。
附件1.教育硕士专业领域简况表
附件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