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与实践探索,提升研究生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岭师研究生〔2026〕42号),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2.研究课题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行业企业的工程需求、技术与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与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重点支持本学科、专业中重点、难点问题的选题。申请项目一般应与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一致,并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3.已获得各种资助的科研项目及其子项目不予申报。
4.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最多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五人。
(三)项目级别与资助标准
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0.5万元。
(四)项目研究周期
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2年,且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至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初审。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和《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提交研究生处。
3.专家评审。研究生处开展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后发文立项。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书、项目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名盖章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请书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专业名称-项目名称)
各学院于2026年5月15日17:00前统一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紫荆楼406-2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p4416@163.com。为免材料遗漏,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
二、成果要求
(一)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成果类别和级别按照学校现行的科研业绩认定标准认定。
1.以岭南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以岭南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且负责人为第二完成人)的知识产权、学术著作、创作类作品、社会服务成果、优秀宣传思想文化成果等。
(二)成果级别与数量
1.重点项目:理工类,至少1项A级及以上或2项B级及以上相关成果;人文社科类,至少1项B级及以上或2项C级及以上相关成果。
2.一般项目:理工类,至少1项B级及以上相关成果;人文社科类,至少1项C级及以上相关成果。
(三)论文类成果须标注“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项目编号:XXX)资助”。
三、经费管理
资助经费由研究生处统筹管理。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经研究生处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使用。立项后可使用40%经费,通过结题验收后可使用全部经费。
联系人:席老师,薛老师;联系电话:3183072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申请书
2.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汇总表
3.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启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