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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4-08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容,现开展我校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六)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明确的目标,较好的基础;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体现研究生教育发展新要求、新态势;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预期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二)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的在岗人员,且同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已有在研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该3类项目;相同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相关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创新计划项目:近3年主持省创新计划项目无故不参加项目验收的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近3年发生教学事故,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近3年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的考核因素。对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四)各申报单位和个人需遵循《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具体规定,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1-5);

三、各位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研究生学术论坛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某个学科专业进行。参会研究生原则上应为100人以上,其中外单位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为30%以上。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利用暑期在某一学科领域聘请国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通过课程、学术报告、参观考察等形式,介绍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参与对象主要为广东省内的在校研究生,同时可招收部分青年教师和省外优秀研究生。每期招收学员原则上应为50人以上,其中青年教师和省外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为30%以上。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是各单位在岗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具有5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人员。项目应围绕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内容进行研究。

(四)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实际承担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申报课程应为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手段先进,并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鼓励校企共同建设课程。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实际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案例库应按照本单位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符合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鼓励校企共同建设案例库。

(六)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

由各单位和企业、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科研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各单位为责任主体。创新基地应设在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为企业的,应是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或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新型企业;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创新基地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合作双方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方面有良好合作基础,有实质性合作2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要求

请各学位点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每种类型至少申报1项,同时对本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4月24日前将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申报认定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处(紫荆楼406-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kjsk3183729@126.com。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注:申请书封面的申报单位/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高校统一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由研究生处统一盖章)。


联系人:姚其元(0759-3183729)

席艳丽(0759-3183072)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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