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是学籍注册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学生权益,严防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审核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复核)审核、组长审签的工作机制。
二、复查对象
2025年已报到入学的所有研究生新生。
三、入学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全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四、录取资格复查
录取资格复查在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由新生所在二级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以下内容: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1.前置学历核查
各学院组织工作人员,以《研究生录取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为准核查前置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主要核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研究生本人登录学信网账号申请并打印备案表,学院复查工作人员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备案表二维码查验)。
2.档案核查
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学籍)档案,均应转入我校。
(1)各学院要根据2025级研究生录取、报到情况,对新生档案逐一核查,清点份数,认真核对档案信息。对缺失或遗漏档案材料要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并督促其尽快补齐,对无法补齐的,要做好记录并留好凭证;对虚假档案进行甄别;对破损或已经拆封的学生档案原则上不予接收。
(2)对查阅无误的新生档案,应填装《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1)《入学体检表》等材料。
(3)所有研究生档案核查、整理、建档完毕后,按专业、班级、学号对档案编号,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捆扎,每捆档案前附对应顺序的清单。11月30日前移交学生处保管。
(4)对核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逐个落实,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妥善解决问题。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学校统一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针对具体体检结果,提出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建议。
五、复查时间
2025年10月11日-10月24日
六、复查结果处理
复查中确定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所在二级学院应当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核实后,报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环节中,如因学院疏于检查或是包庇隐瞒,致使不具备录取资格者获取录取资格,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七、复查报送情况
各学院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25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为保证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按时完成,请于10月24日前将《2025年报到入学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见附件2)、《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交至紫荆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xp4416@163.com。
如发现有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的,可以向研究生院进行举报。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人:席老师,联系电话:3183072
附件:1.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2.2025年报到入学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
3.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