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位点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成果应能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人及成员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成果完成者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必须是在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3.成果申报者必须在本校连续工作2年(2023年8月31日前报到)以上,并且每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4.成果须为成果完成团队原创,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申报时需提交成果原创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成果为原创,无权属争议。
5.成果应当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6.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含成果主持人),多单位联合申报的一般不超过15人。如特殊原因超过上述人员规模的应另予说明。
三、报送材料
1.《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
2.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1份。
3.佐证材料须包含申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8000字),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等成果;成果中如有教材的,须附上封面内外页、版权页、目录页等。
4.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xp4416@163.com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发动。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我校促进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2.精心凝练。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是推荐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储备和培育项目。
3.严格审核。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对象负责,对申报人(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各推荐单位应统筹安排,开展有组织的申报与推荐。为鼓励教师申报,本次不限额。
五、报送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9月4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科(紫荆楼4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席老师,电话:3183072。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研究生处
2025年8月30日